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号: 003004285/202002-00003 信息分类: 主动回应
内容分类: 综合政务,青少年,中年,老年,公民,其他,中文,其他,医疗卫生 发文日期: 2020-02-03 10:22
发布机构: 杨公镇 生成日期: 2020-02-03 10:22
生效时间: 废止时间:
称: 淮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(第6号) 量:
号: 词: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

淮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通告(第6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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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凡是进入商场、超市、宾馆、饭店、农贸市场、批发市场的人员,必须佩戴口罩

2.商场、超市、宾馆、饭店负责人以及农贸市场、批发市场负责人和主办者,要履行提醒提示义务,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、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;要加强场所管理,严格检查进入人员。凡未戴口罩的人员,一律不允许进入上述场所

3.各县区(园区)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“属地管理”责任,加强监督检查,确保此项措施落实到位。

淮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    

2020年1月29日